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简报 第十二期

作者:政治处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9-16  阅读:11525

我院参加省司法厅党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

 

2013911上午,我院与第一劳教所、女子劳教所在学院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古天乐代言太阳集团分会场)参加了“省司法厅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三次(扩大)会议”。各单位党委委员、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出席了本次会议。

 

省司法厅厅长马继延同志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首先,马厅长指出要认真学习中央及省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相关重大会议及论述精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在学习及实践过程中保持不动摇、不懈怠、高质量、高标准。

其次,马厅长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工作进行了总结。马厅长指出了在第一环节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之处,并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紧抓落实;创新形式,广泛纳谏;直面问题,立行立改,并要边查边学边改。

最后,马厅长对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一、查缺补漏,承上启下,环环相扣;二、坚持“开门搞活动”,聚焦“四风”不走神;三、把自己“摆进去”,交心谈心要深入;四、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认真;五、加大督查力度。

会上省司法厅政治部主任普仲亮同志向全体参会人员传达了云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在继续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第一环节后续工作,开展第二环节工作中,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认真学习中央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切实发挥好一把手的关键作用;三要扎实抓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四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满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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